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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到现在,在原国家林业部、国家林业局的倡导和支持下,我省森林公园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森林公园发展势头强劲
  我省森林公园设立起步于1988年,由原国家林业部首次批准建立了枫树山森林公园和灵岩洞森林公园,经过近30年的努力,森林公园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止2011年底,全省森林公园总数达156处,经营总面积为49.9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林地面积的4.7%,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44处,居全国第一,经营面积36.37万公顷;省级森林公园99处,经营面积10.76万公顷;市县级森林公园13处,经营面积2.77万公顷。
    森林公园将我省丰富的自然生态与浓厚的文化内涵交融在一起,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天人合一的思想贯穿其中。数量大,类型多,文化生态和自然与文化复合生态类型突出。有的以森林景观见长,风光旖旎,美不胜收;有的以湖光山色取胜,山携水转,妙趣横生;有的以宗教人文招客,禅宗渊源,史诗铮铮;还有的则地处城郊,既有森林野趣,又有城市公园的各种功能。把一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秀美和谐的江西展现得淋漓尽致。
  二、森林公园管理成效显著
  1、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不断强化。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于1991年开始,由省林业厅国有林处兼顾全省森林公园管理职能,处室人员为5人; 2000年,国有林处辙销,由造林经营处行使森林公园建设管理职能,处室人员为10人;2002年,省林业厅委托江西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行使森林公园管理职能(赣林办抄字〔2002〕20号);2009年,经省编委批准,江西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更名为江西省林木种苗和林场管理局,参照公务员管理,同时增挂“江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牌子(赣编办文〔2009〕101号),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全局人员达40人。至此,全省森林公园有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各设区市林业局都成立了林木种苗管理站(局),负责本市森林公园管理工作,县一级也挂靠在营林或种苗站行使森林公园管理职能。
    2、森林公园法制建设成效显著。自2006年下半年申报森林公园立法计划开始,经过近5年的努力,《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于2010年9月17日经省人大审议通过,成为全国第6个出台的省级森林公园条例。《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的出台,不仅是对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开启我省森林公园建设发展的新局面,并且对全国森林公园和建设发展都将起到示范推动作用。2011年,省林业厅制定印发了《〈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进一步增强了《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行政处罚的操作性。同时,制定了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有关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了审批事项的透明度和程序化;结合《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实施1周年实际情况,开展了“2011年森林公园管理执法活动”,并将有关结果通报全省,进一步强化了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
  三、森林风景资源保护不断强化
  一是《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明确了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对森林风景资源培育与保护的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森林风景资源培育和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是通过建设森林公园,使森林公园内林木大部分都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或者省级公益林范围,使森林风景资源得到有力保护和培育。
  三是在森林公园开发利用上,严格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园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坚持“严格保护、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严厉打击侵占用林地、乱采乱伐和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加强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
  四是开展了全省重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工作,目前正在编制全省重要森林风景资源保护目录。
  据统计,目前全省森林公园共保护各类森林700多万亩,园区内银杏、南方红豆杉、香榧等珍稀名贵树种130多种,拥有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云豹等多种野生动物。
  四、森林生态文化传播深入人心
  我省森林公园在建设过程中不断挖掘和丰富生态旅游的文化内涵,推出以生态教育、科普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多种旅游活动,使人们在寓教于乐中增长了知识,受到了教育。三爪仑、梅岭、武功山、龟峰、三百山、铜钹山等一大批森林公园被当地政府确立为精神文明、生态环境、爱国主义和科普教育基地,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社会文化事业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其中:靖安县的三爪仑国家示范森林公园被省人大环资委、团省委、省旅游局、省环保局命名为“青少年夏令营基地”;大余县梅关国家森林公园建有全国最大瑞香花卉观赏基地——大余瑞香花卉生态观赏园,并成功获得了瑞香花卉的地名权,同时还因梅花文化底蕴深厚,隆冬时节,红梅、白梅傲雪斗开,凝成一片“香雪海”,成为充满梦幻的“梅花诗国——人间天堂”;庐山天花井国家森林公园被命名为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环境保护教育基地。
  五、森林旅游发展方兴未艾
  通过近30年的发展,我省森林旅游事业从政策上、合作上、规划上和宣传上都取得了突出成绩,森林旅游产业方兴未艾,努力建成我省林业又一支柱产业。在政策上,2012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会森林旅游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12〕36号),为推进我省森林旅游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在合作上,一是与省旅游局签订了联合发展森林旅游的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江西省森林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全省森林旅游工作协作小组”,同时与中国旅游行社总社江西有限公司签订了《推动江西森林旅游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为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产品、打造森林旅游精品线路等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在规划上,组织编制了《江西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规划了全省森林旅游“一轴一区两带三圈”的总体布局和九大森林旅游区域,两条极品森林旅游线路、三条特色观鸟线路和六条精品森林旅游线路,彰显了我省森林旅游资源的优势和森林旅游发展的特色;在宣传上,组织了新华社江西分社、江西日报社等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开展了以“唱响森林之歌,享受生态之旅”为主题的新闻媒体森林旅游采风活动。参加了2006年和2011年“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印制了 “江西森林旅游”宣传画册和宣传折页,树立了我省森林旅游的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的造势效果。
  30年来,我省以森林公园为主要依托的森林旅游产业发展迅猛,据统计,2011年全省森林公园接待国内外游客约3241.82万人次,其中境外游客35.63万人次;旅游门票收入约5.15亿元,旅游直接收入约43.45亿元,旅游综合产值约达220亿元。目前,已推出了林区观光游、观花赏叶揽胜游、漂流探险游、中山草甸游、湿地观鸟科普游、民俗风情游和农家休闲游等各种森林旅游活动,明月山国家森林公园每年中秋期间举办月亮文化节、三爪仑国家森林公园每年8月举办漂流文化节、三百山国家森林公园每年夏秋举办生态旅游文化节等成为了森林旅游品牌。2012年,我省又开展了以“走进森林、回归自然、秀美江西”为主题的“江西森林旅游摄影大赛”、“江西风景独好·森林旅游”年票发行等活动,为广泛宣传推介全省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扩大旅游消费群体、提高森林公园等景区客流量提供了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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